處罰信息詳細
處罰對象 甘肅華瑞建設有限公司
處罰文件號 金建罰決字(2017)第 17號
處罰執(zhí)行部門
處罰依據(jù) 對應當否決的投標未否決處罰結果
2017年7月28日,在金昌市幼兒園教學樓建設項目招投標活動中,江西洪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甘肅天和建設有限公司、金昌市三星建筑安裝有限公司和甘肅華瑞建設有限公司串通投標;甘肅中創(chuàng)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金昌市金林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和江西銅安工程集團有限公司三家公司人為編造投標報價中的稅金,按評標辦法應當否決其投標文件,而評標委員會專家未否決。以上行為嚴重擾亂了招投標公平競爭市場,根據(jù)《招標投標法》和《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相關規(guī)定,為進一步加強對招投標活動的監(jiān)管,嚴肅評標專家紀律,現(xiàn)將市幼兒園教學樓建設項目招投標相關單位及人員處理決定通報如下:
一、對甘肅天和建設有限公司單位處(控制價16981262.23元的千分之五)84906元的罰款,項目經理焦永霞處(單位罰款數(shù)額百分之五)4245元的罰款并責令改正違法行為;金昌市三星建筑安裝有限公司單位處(控制價16981262.23元的千分之五)84906元的罰款,項目經理張得浩處(單位罰款數(shù)額百分之五)4245元的罰款并責令改正違法行為;甘肅華瑞建設有限公司單位處(控制價16981262.23元的千分之五)84906元的罰款,項目經理張濤處(單位罰款數(shù)額百分之五)4245元的罰款并責令改正違法行為;因無法與江西洪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取得聯(lián)系,將其列入黑名單,取消在金昌市投標資格。
二、甘肅中創(chuàng)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金昌市金林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和江西銅安工程集團有限公司三家公司投標文件按廢標處理,甘肅中創(chuàng)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標無效并取消以上三家公司的中標資格。
三、禁止市幼兒園教學樓建設項目評標委員會成員:郭潤財、張法勇、高峰遠、張淑琴、趙紅霞、杜尚迎、趙秀英七人在兩個月內(自處罰決定書收到之日10月25日起,至12月25日)參加依法必須進行招標項目的評標工作,并對七人進行誡勉談話。
四、金昌市幼兒園教學樓施工標段重新招標。
限制行為暫無